法界︰李義祥頻扯謊脫罪 反會被重判 – 社會 – 自由時報電子報 (ltn.com.tw)
否認偷施工、稱工程車有拉手煞車、隱瞞用怪手拉工程車
〔記者林嘉東/綜合報導〕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死傷慘重,工程負責人李義祥第一時間未說實話,反而一再說謊,他究竟要掩蓋什麼?是為脫罪?和風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蔡正傑指出,李稱只有他一人到工地,僅移動工程車等說詞,與初步調查結果明顯不符,李的辯解並不能為己脫罪,不僅難逃過失致死罪追訴,反而會被認為犯後態度不佳,遭檢方求處重刑,落得遭法院重判的下場。
檢警調查,李承包的工程已展延一次,工程截止日是四月二十六日,李卻瞞著台鐵偷偷施工。有監視器拍到,事發當天上午,他開著工程車滿載廢輪胎到工地,陸續還有其他車輛抵達工地,客觀上應有假日施工的情況,根本不是李義祥所說一個人去巡視工地。
李的工程車轉彎時卡在樹叢,李疑似操作怪手協助脫困卻釀禍,他在案發後僅提及移動工程車有拉手煞車;蔡正傑指出,李刻意隱瞞怪手這一段,以為可以誤導外界認為是工程車機械故障,意圖減輕刑責或隱匿其他過失。
蔡正傑強調,不管是怪手幫倒忙或手煞車失靈,導致工程車翻落釀災,李均難逃過失致死罪追訴;例如有人開車撞死人,卻辯稱是煞車失靈才肇事,即使是煞車失靈,檢察官仍會認定肇事者上路前未妥善保養車輛才肇事,將肇事者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。
至於李義祥所觸犯為刑法過失致死罪,他犯後一再扯謊,編造與事實不符的供述,只會被檢方認為他犯後態度不佳,並不會影響檢方對他所犯過失致死罪的認定,不說實話的結果,反而會被法院認為犯後態度惡劣重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