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市長參選人遷戶籍遭告發 律師:候選人投票恐違法

桃市長參選人遷戶籍遭告發 律師:候選人投票恐違法 |聯合報/ 記者楊湛華/桃園即時報導

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、理事朱良駿及空服員工會理事長趙剛,2018年遷戶籍投票給參選市長的工會秘書長朱梅雪,遭認定是「選舉幽靈人口」判刑,今至桃園地檢署告發市長參選人張善政、林智堅、賴香伶選前遷戶籍;律師指出,若無實際居住事實,又遷移戶籍地並投票,就算是候選人,也會構成犯罪。

前桃檢主任檢察官、律師蔡正傑指出,根據刑法146條第2項構成要件是「虛偽遷移戶籍」取得投票權,實務上檢方是以戶籍地有無實際居住事實認定是否虛偽,加以蒐證、認定。

蔡正傑表示,若無實際居住事實,又遷移戶籍地,且取得投票權,並進而投票,就與構成要件相符,自然構成犯罪,不因是否為候選人有所不同,原因在於候選人必定是意圖使自己當選。

蔡正傑說,一般檢方要證明主觀犯意較困難,投票權人常以就學、工作等理由稱無犯意,但若民眾已自白是為了支持特定候選人而遷移戶籍,且經選委會證實已投票,恐怕下場會如朱梅雪案判決結果。

趙、朱、劉2018年遭桃園檢方認定違反刑法146條「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,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」起訴,一審判3月徒刑,褫奪公權一年,高院二審則認定有居住事實,改判無罪,但最高法院撤銷判決,發回更審改判有罪,維持一審判決;最高法院今年5月再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蔡正傑,桃園律師,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榮譽會員,前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